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1.江苏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学生会是江苏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2.本会接受江苏科技大学党委的领导,接受江苏科技大学团委的指导,充分依靠院学生会和全校广大同学开展工作。 

  3.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4.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②充分发挥联结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③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同学特点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种活动,培养同学的全面素质,努力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④发展促进同学之间及院系之间的相互交流。

  5.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1.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2.会员的基本权利: 

      ①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③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④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⑤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3.受留校查看处分者,在留校查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会员的基本义务: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③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④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种组织,并在其中工作。   

  

第三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职能部门

  1.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2.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

  3.学生会主席团有下列职权: 

    ①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②执行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③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④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4.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会按民主程序产生,对学生会负责,并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5.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委托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6.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