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处【2019】21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监管力度,强化教师和教学单位的质量主体意识,完善教学评价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根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项教学活动中所产生的文档资料,是体现教学实施过程情况的重要载体,直接反映了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常规化开展教学文档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全校本科教学规范、高效化运行,树立良好教风,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教学文档检查由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具体实施。各学院(含张家港校区,下同)应积极配合,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并针对评价结论及存在问题,结合现行教学实际工作,对质量意识不强的教师和人员,落实整改激励措施,不断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检查方式及评价方法
第四条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每学期第7周左右,深入各学院开展教学文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上学期教学活动所产生的授课计划、考试和考查课程考核资料、毕业设计(含毕业论文,下同)及其学院管理资料、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资料等。
第五条 针对文档资料不同性质,检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样检查和全面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授课计划、课程考核资料抽取学院总量10%-15%的样本;对毕业设计抽取学院总量5%-10%的样本,且不少于10份;对学院毕业设计管理资料、系(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本实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 学校依据《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程》《江苏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江苏科技大学基层教研活动管理规定》等相关教学管理制度文件,结合当前质量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针对各类文档分别制定或适时修订检查评价体系,提出关键检查要点,作为评价各学院相应教学工作绩效水平的直接依据(见附件)。
第三章 检查结果的核定与运用
第七条 教学文档检查评价采用“基分扣分法”。对各类文档赋予相应基分(详见下表)。对各类文档资料抽取的每个样本(学院的“毕业设计管理”视同一个样本),按检查要点就存在问题依次扣分(单个样本扣分累加的最高限为该类文档的基分值)。某类文档的基分值减去其各样本扣分累加值的平均值后,所得的基分剩余值为学院此类教学文档检查的得分。
教学文档检查项目及其基分值分配表
检查项目 | 授课 计划 | 课程考核 资料 | 毕业 设计 | 毕业设计 管理 | 系/教研室 活动记录 |
基 分 | 30 | 100 | 50 | 50 | 100 |
学院某类文档得分 = 该类文档基分值 -所有样本扣分累加值/样本个数
第八条 各学院教学文档检查的总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对各学院进行名次排序。
学院得分 = (各类教学文档检查得分之和 ✕100)/330
第九条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于现场检查结束后,向学院教务管理部门通报总体检查结果。学院若对评价结论有异议,可于检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评估处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检查结束后新增补提供的教学文档资料,可不作采信)。评估处成立复议评审组进行复审,其决议为最终评价结论。
第十条 评估处于文档检查结束后,汇总评价结果进行全校通报。对评价结果较好的学院提出表扬;对评价结果排名在后三位及其他评价结果明显较差的学院,要求在结果公布后两周内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含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对策及其实施时间安排等),并督促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将每学期教学文档检查结果,作为各学院年度教学工作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检查中反映的具体质量问题及评价结论,也将作为相关教师及人员在业绩考核、评奖评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时考察的因素之一。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评估处可就教学质量管理工作需要,适时增加新的文档检查项目,并制定、实施相应评价体系。其检查工作方式及结论评价方法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评估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附文档检查评价体系中的新增检查要点项,自检查2019-2020学年产生的教学文档时启用)。原《江苏科技大学教学文档资料检查实施细则》(评估处〔2018〕1号)废止。
附件:1.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文档检查评价体系
2.各学院教学文档检查得分统计表(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