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材料学院〔20202


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实验室:

现将《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届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值评估统计表



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0301





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办法(试行)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基本依据。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自2016年开始对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评价,经过近5年的探索和总结,已经在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着持续改进理念,为更进一步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自2021届毕业生开始,材料学院各专业采用新版评价方案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周期

评价对象为每届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针对各专业12条毕业要求各指标点逐项评价,考察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周期为1年。

二、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与职责

由教学副院长主持、学院教学委员会领导,材料学院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组负责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组参加人员包括:各教学系专业负责人、各课程负责人、全体专业教师、学院教学督导、学院教学秘书,具体分工如下表所示:



评价环节

负责人员

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的合理性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组、课程负责人、全体专业教师

毕业要求指标点与所支撑课程的

对应合理性

全体专业教师、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组、学院教学督导

制定评价依据和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组

持续改进措施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组、课程负责人

三、评价数据及收集方法

评价数据来源于理论课程、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习与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学生学习成果评价数据。

收集方法包括:①各教学环节的过程考核数据,包括平时作业布置、随堂或课后测试等所收集的数据。数据既为后续课程的及时改进提供方向,也是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部分依据;②基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主要指期末考试和课程或毕业答辩后的成绩统计。

四、可采用的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指标点评价方法包括直接评价(课程目标)和间接评价(调查问卷)两种。直接评价法采用由课程目标达成、课程目标支持毕业要求以及毕业要求达成构成的三层次体系,通过加权计算的方法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评价。间接评价法需通过毕业生问卷调查的方式间接评价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能力达成程度。重点对应毕业要求指标分项中非技术性指标的达成。评价对象为各专业的全体应届毕业生。


五、评价方法的合理性要求

() 直接评价法

1. 毕业要求指标点设置

毕业要求指标点应该直接体现毕业生的能力要求。材料学院各专业负责人与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应共同分析和讨论课程设置对毕业生能力达成应承担的任务和支撑权重,然后建立专业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关联矩阵,并由材料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其合理性。

2. 课程目标设置

各课程负责人与授课教师应该根据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合理设置课程目标、考核评价方式并编写课程大纲。课程大纲必须由系主任审核,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再由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才能在教学中严格执行。

课程目标的达成分析必须能体现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所描述的学生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课程考核措施应该使毕业要求指标点具有可衡量性,考核结果分析应该能体现课程目标与毕业生能力的关联性。

3.授课计划的制定、实施

1)授课计划的制定和审核

课程负责人按照教学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明确授课内容、进度和考核内容,经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核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过程考核的检查

教学过程中,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配合专业负责人对课程作业和测试环节与教学大纲的符合性、课程目标达成的实现性,评价分析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3)期末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审核、课程考核合理性确认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对教师提交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是否符合大纲规定,能否实现课程目标的达成进行审核。系主任代表评价小组在试卷审核表上签字。考试结束后,通过教师自查、学院评估办以及教学文档审查小组的再次审核,检查教师是否按照评分标准给学生打分及是否严格核分,从而使卷面分数准确有效。

4)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与课程持续改进

任课教师结合期末试卷成绩和过程考核结果提交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数据、课程对所支撑毕业目标的达成度计算数据和课程考核及教学工作分析总结表。对教学活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间接评价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用于毕业要求达成的定性评价。间接评价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问卷内容设计的合理性:内容具有针对性和高操作性。问卷由专业负责人设计后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核。问卷对象面向专业所有应届毕业生。

六、评价过程

() 直接评价

由任课教师首先对所承担课程的课程目标进行达成评价,然后对课程目标对应的二级指标进行达成评价,最后专业再综合支撑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的所有课程的达成情况进行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度计算,见公式(1)

(1)

各指标点所有支撑环节的课程权重之和等于1。将指定毕业要求所含指标点达成度(公式(2)结果)的最小值作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见公式(2)

(2)

以上行为由毕业达成评价委员会(专业负责人及相关的专业教师、班主任等)具体协调实施。学校对学生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要求学生毕业之前修满专业培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取得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学习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方式考评。

() 间接评价

在学生毕业前,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进行调查。学生依据自身感受对各项能力指标进行自我评价打分。毕业生评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要求指标达成情况调查表》采用达成情况计分法,每个指标点能力完全达成时,达成情况评价为100%。各二级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评价为该项指标点的得分平均分;每个毕业要求指标的达成情况为该项毕业要求下的所有二级指标点的平均得分。

()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综合分析

对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差异度中发现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七、 评价结果形式及使用要求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结果形式表现为“评价结果分析报告”。专业利用“评价结果分析报告”,按照问题查找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责任落实和督导改进的思路推动持续改进。具体使用要求如下:

问题查找和及时反馈:专业负责人和授课教师从评价结果中查找影响毕业要求达成和课程达成的具体问题,同时与上一次评价结果进行对比。专业负责人要根据毕业要求达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进行修订。课程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继续深入理解毕业要求与课程目标的对应性,从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

落实责任:根据学校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教学运行的规章管理制度,明确持续改进的相关责任人。学院教学质量与院领导考核挂钩,督促领导协调落实持续改进工作。将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修订责任落实到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将其持续改进程度与负责人考核挂钩。将课堂教学质量、实验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落实到授课教师,其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程度与其教学业绩考核挂钩。

加强督导:学校对各学院教学质量(含教学成果、教学规范、教学事故等)进行排名,先进学院教师获得奖励,排名靠后学院领导业绩津贴打折,激励学院重视教学反馈与持续改进。学校和学院对专业负责人落实教学反馈的情况进行考核,优秀者予以奖励、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任;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学院将教师教学效果、落实教学反馈情况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对于教学业绩考核排名后面的教师,不能获得校优秀教学质量奖。对学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听课评价为“非优良”的教师,在下学期安排教学任务前,应提供该课程的全部备课笔记和PPT,由学院专家组审核通过后,重新组织试讲,试讲合格后才能继续承担教学任务。
















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030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