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执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系(实验室)、部门:
为更好地执行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完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实现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有力支撑,从而落实各专业教学工作符合工程认证教育相关要求,现将《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执行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本办法适用于2021级及以后的本科生。
附件: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统计表
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 03月05日
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
情况评价执行办法(修订)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评价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环节,也是毕业要求评价的基本途径;通过课程目标评价也可为后续教学改革和建设提供方向参考。为进一步全面掌握教学质量信息、客观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批准,各专业自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起按照本办法对所有必修课程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价工作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由专业负责人主持、学院教学委员会领导下的课程评价工作组(专业负责人、各课程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教学秘书等)进行课程目标评价。
主要职责:
(1)课程目标评价的直接责任人为课程负责人。
(2)任课教师负责评价材料的收集与整理。
(3)学院教学委员会领导下的课程评价工作组主要起督促,监督等作用,并审核毕业要求指标点与课程目标矩阵支撑关系的合理性、课程目标与知识模块矩阵支撑关系的合理性、课程目标评价依据的合理性,分析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二、评价对象
修读相关课程的全体学生。
三、评价过程与依据
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细则规定的课程目标达成途径,课程负责人组织授课教师提供相关教学资料和紧密贴合课程目标的结课考核材料(指非记忆性、非验证性的能力考核材料,含期末考核材料和可分立的平时测评材料),并分析评判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期末考核材料可以是以下能力测评形式:实习报告、期末大作业、期末试卷、毕业论文等;对于期末考核材料无法实现全面评价的部分课程目标,可使用可分立的平时测评材料进行评价。可分立的平时测评材料可以是以下形式:测验考核、设计报告、图纸、实验报告等能力测评材料。平时作业成绩不适合作为平时测评成绩,更不能作为单独的成绩项对应某个毕业要求指标点。
与课程目标达成分析相关的授课过程归档材料:教案、实验(实习)指导书、调查问卷、课程考试试卷审核表、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评价周期
对单学期开设的课程,在课程考核结束后进行评价,评价周期为1学期;
对跨学期开设的课程,整个课程结束后进行整休评价,评价周期为具体开课学期数。
五、评价方法
基本原则:课程目标评定主要用于评测学生经过本课程学习后的能力达成情况。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时以结课考核成绩为依据,并作为课程目标达成途径的改进依据。
1. 成绩分析法
本方法适用于技术能力型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课程考核结束后,按照式(1)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
2. 评分表法
本法适用于非技术能力型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对于无法用考核成绩分析法进行考核的非技术能力型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如:学生职业规范、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交流与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的素养与能力等,采用评分表法进行考核和评价。非技术能力型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的评分表如表1所示。利用该方法得到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Pi为各达成情况评分值的加权平均,计算公式如式(2)、(3)所示
表1 非技术能力型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分表
课程目标i | 达成情况 | 完全达成 | 达成 | 基本达成 | 部分达成 | 未达成 |
评分值 | 0.95 | 0.85 | 0.75 | 0.65 | 0.55 |
Pi=(N1×0.95+ N2×0.85+ N3×0.75+ N4×0.65+ N5×0.55)/N(2)
N=N1+N2+N3+N4+N5(3)
式中Pi为所评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值,N1、N2、N3、N4、N5分别为所评目标学生自评达成情况(完全达成,达成,基本达成,部分达成,未达成)的人数,N为所评总人数。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完成后,公布《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统计表》(附表1)。各专业组织专题教学研讨会,分析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由课程负责人和任课教师一起提出持续改进思路,在会上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并形成持续改进的措施。
1. 教学改进方面的应用
任课教师针对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总结本学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存在问题;同时结合往年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对比分析变化趋势,明确后期教学的改进方向,提出该课程下一步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该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报告作为后期课程教学改革的依据。
2. 毕业要求达成方面的应用
课程教学大纲中以掌握知识为目的的课程目标不得用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
各专业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课程目标与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及权重,利用课程目标评价结果评价该课程所支撑的各个毕业要指标点的达成情况,同时分析教学过程中在毕业要求指标点能力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目标。在此基础上,根据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情况提出本课程目标达成途径的改进意见。
附件
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统计表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目标 |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 支撑权重 | 评价依据 |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 评价责任人 |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教学大纲、期末考核材料、分立性考核材料(平时测评材料、实验报告、自学总结)及相关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