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教务处〔201618


关于发布《江苏科技大学常态化开展本科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蚕业研究所,有关部门:

现将《江苏科技大学常态化开展本科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或配合执行。



                                                       江苏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420




江苏科技大学常态化开展本科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确保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反馈工作的常规化、制度化进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常态化地开展培养质量调查反馈活动,全面掌握人才培养质量真实状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学院都应对此项工作的实施给予充分重视,积极组织或配合做好调查反馈和信息利用工作。

第三条 培养质量调查由学校相关部门、学院、专业团队三个主体层面联合或分别进行,调查对象范围包括“毕业生校友”、“用人单位”和“在校生”三类群体。根据教学改革工作需要,也可对其他校外单位、同行专家和社会公众开展培养质量评价反馈信息的咨询调查活动。

第四条 各部门、学院和专业团队开展质量调查活动,可使用网上“江苏科技大学培养质量跟踪调研评价系统”进行,也可有针对性地使用自主引进或研发的系统平台,或采用发放书面问卷、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学校成立“毕业生培养质量调研工作组”和“在校生培养质量调研工作组”。前者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面向“毕业生校友”“用人单位”的调研活动,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校长办公室、对外合作处、校友会、资产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后者负责组织开展面向“在校生”的调研活动,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教务处。

第六条 面向“毕业生校友”“用人单位”的调查活动一般每4—5年开展一次,配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的前期调研工作进行;对 “在校生”的调查活动于各学年内进行,主要面向教学质量学生调研员和应届毕业班学生。各学院、专业团队根据专业办学和教学工作需要,可灵活选定时间对其他在校年级学生开展专项教学和培养质量调查反馈活动。

第七条 “用人单位”调查问卷由教务处会同学生处组织编制。“毕业生校友”调查问卷由教务处组织拟定问卷设计框架和共性调查问题,各学院根据实际教学情况需要,针对不同专业进一步丰富专业教育教学的相应问卷内容。“在校生”调查问卷由教务处、各学院、专业团队根据宏观教学管理和具体专业办学的实际要求,分别编制问卷内容,教务处对各学院问卷做必要的总体协调和工作指导。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由教务处负责统计分析,编制学校相应调研工作报告。“毕业生校友”“在校生”的反馈信息,由教务处和各学院、专业团队分别或联合进行反馈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教务处会同学生处编制学校总体性调研工作报告,各学院、专业团队编制本学院或专业的调研工作报告。

第九条 各相关部门和学院、专业团队应精心设计调查问卷内容,对调查反馈信息进行充分的数据挖掘分析,认真编写调研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组织专项教研活动,在总结成效经验的同时,对反馈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整改意见,不断优化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学校本科办学总体水平。

第十条 学校主要公共基础课程或重点建设课程可参照以上规定和工作方式,选定时间和在校生调查范围,开展课程教学效果调查活动,全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反馈信息,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4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