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2023年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继续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其中原专业课笔试科目由专业课面试代替,分值不变。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分别为全日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硕)和非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硕)。
二、招生调剂政策
学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和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达到本年度的招生计划,学院将在与招生专业相近的考生中进行调剂招生,具体的调剂方案与政策如下:
一志愿考生执行国家线,调剂考生由学院单独划线,线上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及时公布复试工作相关信息,复试名单以及录取等详细信息报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并予以公布。
学院教职工本人或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应全程回避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1、我校采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资格审查(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参照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收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请在收到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请报考我院的考生将以下材料以PDF形式按照下述编号顺序提前备好):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2)初试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思想政治考核表。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可电子签名或盖章)。
(5)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奖学金奖励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6)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及在职定向协议(或合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村干部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加分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 复试考生范围
1)一志愿上线考生。2023年一志愿复试考生为第一志愿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且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
2)调剂考生。愿意调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并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且是材料科学与工程相近或相关专业的考生。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的办法,比例不低于1:1.2。
4. 复试的基本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专业英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等部分,其中
1)专业科目面试(满分:150分)
专业课(二选一)及参考书,详见如下
科目名称 | 参考书名称 | 编者 | 出版单位 | 版次 |
材料科学基础 | 《金属学与热处理》材料科学基础部分 | 崔忠圻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第二版 |
高分子化学 | 《高分子化学》 | 潘祖仁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第五版 |
2)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的内容包括:
(1)考生的自我介绍;
(2)考生对相应学科专业的理解与认识,如为何选择该专业、专业的特点等;
(3)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如学修过哪些专业课程、是否从事过相关的科研与开发等;
(4)考生回答自由提问,问题数为3~5个。
专业面试包括考生对相应学科专业的理解与认识、考生已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考生回答问题的准确与流畅程度和总体印象分四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的分值如下:
考生对相应学科专业的理解与认识…………………20分
考生已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30分
考生回答问题的准确与流畅程度……………………30分
总体印象分……………………………………………20分
面试教师根据上述标准为每个参加面试的考生打分,给分为四个部分分值之和。考生专业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全体成员给分的平均值。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方式为:
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由1-2名老师负责,根据学生的表现分别给出成绩,最后取平均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英语听力和英语口语各占25分。
4)、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50)+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 英语口语与听力总成绩(满分50)
5、复试流程(此为第一志愿复试时间,调剂考生参照此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一)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在“远程招生面试系统”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3月29日 8:00-17:00 |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 远程招生面试系统 | 请在规定时间内内提交,如有困难请联系学院研工办0511-84407821 |
3月29 日14:00-15:00 | 模拟演练 | 远程招生面试系统 |
备注: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远程网络复试
专业课面试(150分)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100分) 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50分) | 地点 | 备注 |
3月30日 9:00开始 | 远程招生面试系统 | 1、考生需提供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2、费用:在面试系统里缴纳复试费80元。 3、复试模式:双机位模式。 |
备注:(1)请在复试前认真学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2)务必注意,学校要求是双机位模式,请提前做好准备,否则不予复试;(3) 考试期间不得有与考试无关的人员或材料出现,且不得有录屏、录影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录取办法
1. 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后按综合成绩分专业依次录取。
2.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不及格(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再次组织复试。
五、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07821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科技大学相关文件执行。本细则由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