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方案及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采用线下复试。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分别为全日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硕)和非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硕)。
二、招生政策
一志愿考生执行国家线。
及时公布复试工作相关信息,复试名单以及录取等详细信息报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并予以公布。
学院教职工本人或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应全程回避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英语听力与专业英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等部分,其中
1)专业课考试(满分:150分)
专业课(二选一)及参考书,详见如下
科目名称 | 参考书名称 | 编者 | 出版单位 | 版次 |
材料力学性能 | 《工程材料力学性能》 | 束德林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第三版 |
高分子化学 | 《高分子化学》 | 潘祖仁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第五版 |
2)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的内容包括:
专业综合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满分共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方式为:
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满分共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50)+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 英语口语与听力总成绩(满分50)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1.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列表:
1)《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
2)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非全日制或定向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应届生可提供毕业就业协议书)及江苏科技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需签字盖章);
6)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 以上材料需A4幅面复印 )
2. 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3.27下午 | 复试报到 | 材料学院518 | 带材料,具体见列表 |
3.28上午9:00-12:00 | 专业课笔试 | 笃学楼211 | |
3.28下午15:00开始 | 专业综合面试 | 材料学院会议室 |
备注: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 拟录取名单确定
依据综合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2.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不及格(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再次组织复试。
六、监督制度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督导组,成员由纪检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研究生院会同校纪检监督部门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监督监察,监督监察覆盖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
学院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1146;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2290
七、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07821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科技大学相关文件执行。本细则由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0日